浙江杭州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翔云系统2.0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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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翔云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浙******〕,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翔云系统*.*。翔云系统*.*在翔云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更新,向上延伸建立企业经营分析系统,为管理注智,智慧支撑企业运营,向下进一步优化翔云系统,提升系统好用能力,建立现场管理系统,规范化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建立材料系统,统一全省材料仓储管理;******新建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为生产保障,高效支撑企业运营。】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由于翔云系统*.*是基于翔云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前期的翔云系统架构开发、模块设计等是由华信设计院承接并完成,考虑到系统的延续性及合理性,并参照上述条例第四点,本项目符合该规定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华******】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通通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年 ** 月** 日至****年**月**日。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 邮箱:******/******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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