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安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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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中医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浙成采字[****]-***号四.原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更正理由:*、因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出现供应商质疑,经调查质疑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本项目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六.更正事项:序号更正事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中标结果武汉******江苏******七.其他事项: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个工作日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中医医院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联系人:小卓 联系电话:****-*******地址:湖州市凤凰路***号国际贸易大厦*楼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