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土让公字 [2017]26号的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安吉县******的情况说明,现对安吉县绕城南线北侧一号、二号公开出让地块招标文件有关房票安置的商务条件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为:原商务条件中的第*条,“首次支付时间为拆迁户与受让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按合同价值的**%支付受让人”改为“拆迁户与受让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按合同价值的**%支付受让人。”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开发区递铺街道玉华路**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月**日上午*:**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下午**:**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 ****年**月*日下午**:** 时。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