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婺城环保分局关于2018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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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中药饮片及***吨保健食品生产线技改项目金华市临江工业区龙乾南路***号************前******,于****年*月*日经工商登记变更为******,是一家专业从事中药饮片的企业。根据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万元,利用位于金华市临江工业区龙乾南路*********土地和厂房,并购置粉碎机、混合机、制丸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吨中药饮片及***吨保健食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破碎加工在密闭房间中进行,超微粉碎机自带布袋除尘设备,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蒸煮、炮制工段设置集气罩,烟气引至室外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撒粉机、制丸机和干燥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经过风机引至除尘设施处理后**m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米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固废:泥沙、废药材、污泥、粉尘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加强厂区绿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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