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新昌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情指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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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新昌县公安局委托,就新昌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情指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 浙咨-********(FS)二、项目名称:新昌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情指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五、招标内容: 新昌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改造——情指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六、招标预算(最高限价):招标人确定的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价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七、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供应商资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 : ** ,下午:** : **-** : **.领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楼或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号新昌县公安局科技通信科发放。*.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出示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②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内;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④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北京时间)地点:新昌县公安局*号楼*楼会议室(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号)十、投标保证金:金额:*****元,缴纳形式: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账户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昌县支行账号:【***********************】特别说明:(*)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公安局财务室开票据。(*)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到账为准,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十一、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书面质疑受理: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昌县公安局招标人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中路***号招标人联系人:杨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楼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施先生 *********** 邮箱:********@qq.com监督部门:新昌县财政局监督部门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监督联系人及电话:任先生 ****-********十三、其他事项:*.中标人为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应按规定办理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招标人:新昌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end信息来源: begin县公管办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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