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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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灵宝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年*月**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工程二、项目编号:灵公资建【****】***号、灵财竞谈采购【****】***号三、项目简要说明: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工程,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五、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楼)*、谈判小组成员:吕爱伟、叶益民、杨育东六、中标候选人:灵宝市妇幼保健院室内供暖系统改造工程:第一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王永飞证书编号:********第二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陈双德证书编号:********第三成交候选人:******投标报价:******.**元项目经理:赵俊朝证书编号:********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计价格[****]****号
)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招
标 人:灵宝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灵宝分公司地 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联
系 人:刘女士电 话:****-******************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