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广丰区一河两岸及芦洲大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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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一河两岸及芦洲大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于****年 ** 月 ** 日上午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下列三家设计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江剑。浙江******,项目负责人:张圣杰。******,项目负责人:刘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 年**月**日,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年**月 **日下午**:**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诉电话:上饶市广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举报电话:广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察室(电话:****—*******)。招标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