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万寨、沙道沟、长潭办案区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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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万寨、沙道沟、长潭办案区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万寨、沙道沟、长潭办案区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人为宣恩县公安局,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湖北******受宣恩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万寨、沙道沟、长潭办案区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编号:XEZCZB****-***;
二、采购项目名称: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万寨、沙道沟、长潭办案区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内容:分体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本采购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供应商拟投产品必需通过CCC认证,提供所投货物CCC认证证书;
*.投标人需承诺(*)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cn查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查询);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号(新华保险四楼)购买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档)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九、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谈判地点: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宣恩县公安局
地 址:宣恩县兴隆大道*号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号四楼
联 系 人:乐琴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