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高新区“蓉易就业·筑梦高新”系列就业服务活动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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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拟对成都高新区“蓉易就业·筑梦高新”系列就业服务活动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承办方的选择,现邀请各人力资源机构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一、项目概况为做好成都**个乡(镇)的就业服务,帮助被征地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等劳动力实现就业,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拟在*个乡(镇)开展**场招聘会。(具体安排见附件*)二、预算金额**万元以内。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点前,逾期不再接受比选材料。四、报名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A座*楼***室就业处五、资质要求(一)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二)合法经营,行业信誉良好,与合作单位无违约记录;(三)具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六、比选材料比选材料分为两部分,人力资源机构需按要求将材料排序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截止参加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二)项目相关资料*.《就业服务活动比选评审标准表》(附件*)(加盖公章);*.承诺书(附件*);*.对照《就业服务活动比选评审标准表》按项目内容提供支撑材料。七、比选方式本局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就机构提交的比选材料开展综合评定。最终选取*家机构,并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向社会公布。(一)本局将组建比选评审小组,由负责招聘会工作及相关人员组成。(二)比选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以相同的评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参加比选的机构。(三)对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行贿受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比选评审小组将向相关部门举报。(四)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对比选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及结果施加影响的行为,将导致该机构参加比选的资格被取消。(五)比选评审小组发现材料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人力资源机构书面解释说明。(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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