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大邑县王泗镇李安村2、3、4、5、11、12、13、14组 道路修建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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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王泗镇李安村*、*、*、*、**、**、**、**组 道路修建项目保证金更改为按最高控制价的*%收取,共计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上交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票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概不退回投标保证金:肆仟贰佰伍拾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开户名:大邑县王泗镇李安村村民委员会账号:*********************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大邑支行王泗分理处。根据七部委第**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工程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项目【****】****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