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省南安市闽安消防设备厂环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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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福建省南安市闽安消防设备厂消防设备生产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闽安消防设备厂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李西集控区(巷仔口)建设性质:改扩建总 投 资:***万元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①废水扩建后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近期: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一级标准后排入西溪;远期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达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西溪。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小。②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喷粉烘干废气、喷粉废气及焊烟。扩建项目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颗粒物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涂装有机废气可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中相关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及车间内操作工人影响小。项目运营期项目需以喷粉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相应卫生防护距离,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作为学校、医院、居住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用地。根据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示意图及厂区布局图可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③噪声项目运营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扩建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南侧敏感点机械设备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叠加值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即昼间≤**dB(A))。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处理达标后对南侧敏感点影响不大。④固废项目运营期会产生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及危险固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体废物的收集,使固体废物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四、具体联系方式单位:福建省南安市闽安消防设备厂 联系人:小杨 联系方式:**********@qq.com福建省南安市闽安消防设备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