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制冰机”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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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受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制冰机*台”产品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满足使用需要,现需购置的制冰机*台需具备如下要求:雪花碎冰,制冷方式:风冷;制冰量:*** Kg/天 (环境温度** °C,水温 ** °C),*** Kg/天 (环境温度**°C, 水温 ** °C)耗水量:*.** M*/天 (环境温度 ** °C,水温 ** °C)*.** M*/天 (环境温度 ** °C,水温 ** °C)。环境温度范围:* 至 ** °C;外箱材料:前面/侧板:涂层不锈钢板,顶部:不锈钢,后板:电镀钢板,内箱材料:储冰室内部:ABS树脂,隔热层:硬质聚亚胺酯原位整体发泡层。储冰量;约 **Kg (碎冰自由落下),约** Kg (最大量),压缩机:***W 全密封式,旋转压缩机,制冷剂:R***A,HFC,电源:***V,**Hz,单相,耗电量:***W,支撑脚:* 个高度可调节(** 至 *** mm),报警:微电脑控制,故障自我诊断;维护配件:可单独抽出更换的制冷单元。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国内同类设备无法同时满足以上需求,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特此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苏州市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