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华星灯饰照明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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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古镇镇东兴东路综合行政区*号办公楼*楼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中************新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古二顺成工业区顺兴路*号之*建设单位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项目概况中************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古二顺成工业区顺兴路*号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用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灯饰的生产和销售,预计年产水母灯**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污染物
喷漆及烘干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喷漆废气通过除漆雾及除湿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通过喷淋塔水喷淋+风干除湿+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效治理后有组织排放,总VOCs执行《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表*(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对应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标准值。
抛光及砂轮打磨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帘柜废水(**.*t/a)、废气治理喷淋废水(*.*t/a)、清洗废水(***.*t/a)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单位拟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一侧,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和危险废物(水性漆桶、水帘柜废渣、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机油的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渣液、饱和活性炭、废切削液及包装桶、含切削液金属渣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份,回收*份;发放个人调查表**份,回收**份。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该项目的建设:***%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没有单位表示反对。**.**%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或基本支持,**.**%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