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七星关区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济林建设一标段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公示工程名称七星关区****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经济林建设一标段建设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代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毕节市******技术分**.*分商务分**.**分总分**.**分报价*******.**元项目负责人韩文强类似业绩贵州百里杜鹃****年石漠化综合治理经济林工程、贵州百里杜鹃****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和封山育林工程等第二中标候选******技术分**.*分商务分**.**分总分**.**分报 价*******.**元项目负责人魏代清类似业绩兴义市西南环线通路绿化工程第二合同段、毕节市新城区经济住宅园环境工程等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分**.**分商务分**.**分总分**.**分报 价*******.**元项目负责人白天奎类似业绩毕节市****年环城绿化工程(第二批)第六标段建设、毕节市****年环城林带绿化工程建设(七标段)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