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西阎乡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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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大******受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西阎乡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根据谈判小组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阎乡温氏养殖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灵财竞谈采购[****]***号;灵公资建[****]***号;FDZB-F-****-***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年**月**日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方大******》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楼)
*、谈判小组: 刘丽丽、李瑞祥、辛海茂
四、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拟派项目经理:李明君
证书编号:豫************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五、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灵宝市西阎乡西阎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号门面房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