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特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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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特殊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九层(产房),十层 (新生儿监护病房),十一层(ICU),十二层(消毒供应中心), 十三层(手术层)至十四层(手术层设备层)区域进行特殊装修, 特殊装修区域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面工程、墙面工程、天花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含净化空调系统)及设备釆购等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李明桓 安全员 赵孝永; 投标报价 *.***** %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路用杰 安全员 元成杰;路秀林; 投标报价 *.***** %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万程川 安全员 胡小丽;周志强; 投标报价 *.***** %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吕慧琴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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