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科特有色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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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变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黄圃镇新地大道**号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室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广东******变更、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科特路建设单位广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项目概况中山市******于****年*月投入生产,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科特路**号,项目变更、扩建前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铜、铝铸件、五金加工件,年产分火器**万套,阀体与铜配件**万套。
现由于项目发展的需要,中山市******变更名称为广东******,于原地址进行扩建,扩建后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增加原料、设备与产能,扩建后年产分火器**万套、气阀铝配件**万套。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喷淋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熔融、压铸、锻压、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引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砂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燃烧天然气废气收集至**米高排气筒排放。
*、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