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重庆市铜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201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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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罚[****]**号)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铜环罚[****]**号被处罚单位:重庆******法定代表人:彭晓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U**DM**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进仕村五社**号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裁量理由我局执法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在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进仕村五社**号兴办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年*月擅自开工建设。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年*月**日,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股东殷定富所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年*月**日,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所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证据*、*、*证明你单位在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进仕村五社**号兴办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年*月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事实。*、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证明环境违法主体名称为重庆******。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和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于****年*月*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铜环罚告字[****]**号),告知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认为:*、你单位在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进仕村五社**号兴办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年*月擅自开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建设项目投资额为***万元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显示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属于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鉴于你单位系初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根据环保部门要求积极进行整改,根据《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项“主动消除或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属从轻处罚情节,故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企业在努力创造社会财富、追求利润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落实企业自身主体环保责任,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处罚款叁万元整。本罚款共有两种缴纳方式:一是持本处罚决定书到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三楼***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当场使用POS机刷卡缴款。二是持本处罚决定书到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三楼***室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三联一起交给指定银行工作人员。缴款完毕后将银行返还的第一联“回单”交至重庆市铜梁区环境监察支队结案。(指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建设银行铜梁支行、农业银行铜梁支行、工商银行铜梁支行、重庆银行铜梁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铜梁支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中国银行铜梁支行)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逾期如不缴纳,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