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九、十号线车站防汛物资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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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分公司委托,为九、十号线车站防汛物资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九、十号线车站防汛物资箱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运营分公司; *、项目地点:沈阳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为沈阳地铁九、十号线**座车站采购防汛物资箱共***个,用于车站防汛物资存放使用。具体内容包括本次招标所需防汛物资箱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仓储、成品保护、质保期服务等工作。 *、计划供货期:多批次供货,两年内,每批订单下达后***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内货品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具体明细及数量以买方订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资质信誉良好; *. 投标人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以下两类中的一类: ①不锈钢制品加工; ②金属制品制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楼(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楼)。 *、报名要求: 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号 联系人:柳林秀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 联系人:毛舰 孙盟 电 话:(***)******** ******** 传 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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