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虎林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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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财政局****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财监【****】**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虎林市市政管理处、虎林市道路运输管理站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整个检查过程,始终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廉政制度和财政检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整体情况较好。但是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会计记账凭证封皮内容填制不规范;二是记账凭证缺少相应财务人员签章;三是账薄在启用及交接时记录未登记,账户目录未登记;四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五是差旅费报销超范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在购置后,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现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改正,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协调开户银行进行处理处罚;对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责令改正,报财政局国有资产办公室审批及时调账处理。对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问题进行了行政警告和行政罚款处罚。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梳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规范检查程序,提升检查效果,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必须整改,财政局将根据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虎林市财政局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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