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团土资告字[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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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团土资告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团风县N*****-**SZ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由团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如下:地块编号土地面积(㎡)宗地位置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年)规划性控制指标 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序号地块面积合计面积***.******.***团风县人民路与经八路交汇处南侧商住用地住宅**商业**≤*.*≤**%≥**%****.**万元****万元*******.**注: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团风县城乡规划局地块规划意见回复函。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拍卖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五、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年*月**日前到******(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七、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到******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团风县土地交易中心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八、拍卖宗地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不集中组织现场查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或联系拍卖人协助踏勘。九、本次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十、联系方式及保证金账户:团风县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户 名: 团风县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团风县支行银行帐号: ********************团风县国土资源局******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