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黄梅县博物馆馆藏及刘岳墓出土铜器保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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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梅政规【****】*号文,武汉信业******受黄梅县博物馆的委托,对黄梅县博物馆馆藏及刘岳墓出土铜器保护修复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ZFCG-***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黄梅县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采购预算**.*万元,招标范围为黄梅县博物馆馆藏及刘岳墓出土铜器***件文物的保护修复,计划服务周期为 *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依法取得的可移动文物(铜器类)修复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文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主体信用在“信用中国”网站(***.******.***.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截屏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主体信用在“信用中国”网站(***.******.***.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上无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截屏证明;
(*)提供依法取得的可移动文物(铜器类)修复资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文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报名时由代理人持上述资料到招标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①、保证金金额:陆仟元整(¥****.** 元);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年**月**日*时前,从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转帐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建行对建行转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黄梅城关支行);
行号:************;
并在汇款用途中载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凡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事业单位参加投标无银行基本户的可从本单位其它账户转出。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资格初审(形式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递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符合第三条相应要求,资格证明材料齐全的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资格证明材料不齐执意要参加投标的,后果自负。如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公告和组织招标。
(*)开标后专家评审(实质审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专家将实质审查每个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并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如实质上满足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明显缺乏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亦将重新公告和组织招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卫计局二楼)公开出售招标文件等资料,报名资料费均为***元。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持第五条相应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十、投标质疑: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是否有针对某一单位的倾向性,以及招标文件的合理性提出异议,投标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开标前**天向采购人和武汉信业工******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进行一次性书面答复。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及有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梅县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发布人:武汉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