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黄梅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和排水改造工程(振兴一路C17)评标结果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招标概况
黄梅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和排水改造工程(振兴一路C**)于****年**月**日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年**月**日**:**时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黄梅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和排水改造工程(振兴一路C**)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JSGC-***号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万元) ****.****** ****.****** ****.******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日历天)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 (鄂)JZ安许证字[****]******-*/* (鄂)JZ安许证字[****]******-*/*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夏金业、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 李志华、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 邹春浪、市政工程、 二级建造师、 鄂************ 类似项目 业绩信息 咸宁经济开发区二期横一路工程 蕲春县城南新城路网建设项目(付畈大道道路刷黑工程) 获奖信息 其它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三天。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黄梅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黄梅县迎宾大道***号
联系人:余曼
电 话:***********
*、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工程类):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股室:建筑市场管理站
电 话:****-*******
*、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股室:监督检查股
电 话:****-******* 发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