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南镇小型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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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江******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通知各投标人:****年*月*日**时,江******在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对“江******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项目开评标活动,经评标专家评审,最终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疑议。经查,该项目在招投标活动中,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出借资质”以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不相符的情形,有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决定取消“江******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项目”中标候选人(方欢华、王友明、徐慧群)资格.原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江****** ****年*月**日【关闭窗口】项目相关公告[****-**-**] 【成交公示(产权)】江******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产权)】江******生猪定点屠宰点经营权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