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H-4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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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H-**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审资中心土告字〔****〕**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H-**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序号地块名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通知书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亩均增加值(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R&D经营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产业条件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其他要求绿地率*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H-**地块*****.**平方米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占总用地比列不设限制[****]规划条件*****号*.*≤容积率≤*.***%≤建筑密度≤**%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 ≥*** ≥*.*有色金属复合板******* 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二、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申请竞买人资格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月**日前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见《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备案方案》,联系人史思,联系电话:********),进入挂牌报名时间后,竞买申请人须于**月**日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挂牌出让须知》)。经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后,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注册地在区外的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向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资格审查之前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土地摘牌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地变更到鹿城区成立新企业(新企业须由竞买人全额注资成立)。出让人直接与全额注资成立的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标准地”使用承诺书》,报区审管办备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鹿城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报区经信局备案。凭《鹿城区工业用地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注册地须在鹿城区范围内,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七、本次地块网上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资格初审资料网上提交时间:****年**月**日。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资格初审完成时间:****年**月**日。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 徐女士地块联系人: ****-******** 徐先生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