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 租赁期内至少开展一次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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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根据通知,各市县要及时修订完善公租房准入条件,确保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原则上只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收入证明、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同意核查申请家庭相关信息的承诺书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能通过部门协同掌握的材料一律取消。加强对承租人的日常管理,建立承租人资格复核制度,原则上在租赁期内至少开展一次复核工作,对不再符合当地公租房保障条件、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承租人,应责令其在规定的搬迁期内退回公租房,确保公平善用。同时,加大租赁补贴力度,实施特殊群体精准保障,提升后续管理能力,开展以政策措施到位、配套设施到位、小区管理到位、公共服务到位、入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达标工作,构建优美社区,提升居民素质,促进良性发展,实现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摘自《中国建设报》 ***.******.*** 记者 王珺 通讯员 付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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