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执行联动价格有关情况的温馨提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执行联动价格有关情况的温馨提示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做好用量大目录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号),我中心已将有关药品价格信息录入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请相关医疗机构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药品平台”-“医疗机构、企业交易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点击“目录管理”-“河南省药品交易目录”查看,并认真核对,按照《关于执行用量大目录药品联动价格的通知》(豫药联办〔****〕*号)要求严格执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