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2015年度在青田县从事环评工作的中介机构环评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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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在青田县从事环评工作的中介机构环评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各有关环评机构:为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根据《《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号)和《丽水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丽环发[****]**号)及《青田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考评办法(试行)》(青环[****]**号)等文件精神,对****年度向我县申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年度在我局备案的环评机构总数为**家,其中浙江省工******等**家环评机构在我县开展了环评业务工作,*家因未在我县开展环评业务工作,未列入我局本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考核总体情况本年度列入考核范围的**家环评机构,经考核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表)的总体质量较好,规范性较强。但从考核审查情况看,仍发现环评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现场踏勘不到位、周边环境概况不清、工程分析混乱、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性及可行性欠缺、基础数据不完善、适用标准有误、环评修改次数过多等问题。二、考核结果情况考核结果总体尚可,但与****年度比较,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文本时总体上质量有所下降,“五星”、“四星”单位本年度没有*家,只有“三星”单位,分别为:******;******;******;******;煤科集******;******;杭州******;******;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浙江省工******;******;浙江大学;******;******;******。三、考核结果运用对本次环评质量考核结果,我局将在中国青田网、中国青田政府门户网站、青田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重视并加强相关考核机制,对在考核审查中环评编制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一定时限内禁止其在我县承接相关业务。希望各环评机构进一步重视环评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确保现场踏勘到位,掌握实情;妥善使用生态环境功能区,科学评价;加强环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内部审查;切实提高环评编制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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