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瓯海看守所及拘留所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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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 海 区 分 散 采 购 招 标 公 告******受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的委托,就瓯海看守所及拘留所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选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F-GB************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选定,供货配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采购预算为***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预包装食品。六、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报名方式:CA证书网上自主报名(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尽早办理,咨询电话:****-********);*、报名地点(网址):http://***.******.***.cn/ohcms/*、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时**分-**时**分,**时**分-**时**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以购领的为准。)*、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财务室(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号*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a、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c、投标人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d、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递交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号)*、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开标室九、招标文件质疑事项:*、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号*楼);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十、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采购人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浦东村联系人:陈警官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号*楼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十二、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人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开标之前自行在CA系统打印凭证带至收标现场即可。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年**月*日附件信息:招标文件.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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