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关于2018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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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金华市婺城区绿道砂石场建设项目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延长村金华市婺城区绿道砂石场金华市婺城区绿道砂石场成立于****年*月,法人厉国庆,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延长村,主要从事砂子的加工、销售。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决定投资****万元,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延长村,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砂子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占地面积约*****m*(合计**亩),企业购置滚筒筛、榔头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万吨沙子的生产能力。由于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金华市环境保护局于****年*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环罚字[****]**号),要求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无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沼气净化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另外,设事故应急池一座。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生产。废气:扬尘:及时对物料和道路进行洒水;通过道路硬化等措施来得到控制扬尘。湿法操作,粉尘量较少。固废:污泥出售给企业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噪声:安装消声器、采取减振措施,设隔音间控制,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年*月*日联系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楼(开发区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