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永诚木制品加工厂木制品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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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永诚木制品加工厂已委托重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一)项目名称:木制品加工项目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永诚木制品加工厂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溪头村。年产木质把手**万件,木制小配件**万件。项目投资**万元,项目******所属土地及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用厂房面积***平方米。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间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环境问题。当本项目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可减轻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二)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永诚木制品加工联系人:刘成英 联系电话:***********(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环评单位:重庆******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mail:******(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线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日内,通过电话、传真******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搜索复制泉州市洛江区河市永诚木制品加工****年**月*日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