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交易公告]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采购移动警务方舱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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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采购移动警务方舱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采购移动警务方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采购移动警务方舱项目二、项目编号:HZ-****-***Z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号联系方式:张琳琳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号***室联系方式:朱侠 ****-*******五、采购内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移动警务方舱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万元项目用途:项目自用项目性质:财政资金六、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近*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 ,**:**-**:**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谢绝邮寄。*、报名登记: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发售时间内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号***室进行缴费登记;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 *、报名及下载文件:供应商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止*.投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号)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肆万元整(¥:*****元)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采购移动警务方舱项目投标保证金)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