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浙江省长兴中学显微镜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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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中学显微镜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受:浙江省长兴中学的委托将于近期就浙江省长兴中学显微镜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JNCG-****-**)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前传真或送达送至******,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周红附件信息:浙江省长兴中学显微镜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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