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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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监测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CTG-GZJL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号联系方式:肖老师,***********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永虎,罗逸洋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附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三)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天府新谷*号楼*楼******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鲜章)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天府新谷*号楼*楼******七、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本项目最高限价及预算为人民币***.**万元。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少数民族不发达地区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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