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野县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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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新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代理的新野县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该项目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环境保护局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XYZCCDGK-****-***三、项目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成员:吕振刚、胡冰、吕国庆、史峰、 李亚斌 *.* 质量要求:合格*.* 财政预算金额:***万元四、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报价:肆佰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元)质量:合格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质保期:三年法人:李虹杰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华师园北路**号联系人: 徐志华 联系电话:***********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肆佰壹拾伍万壹仟肆佰捌拾捌元整(*******.**元)质量:合格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质保期:三年法人:臧牧地址:合肥高新区文曲路*号联系人:冯辉 联系电话:***********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报价:肆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元)质量:合格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质保期:三年法人:刘小华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东路**号联系人:徐龙飞 联系电话:***********五、发布公示媒介本次结果公示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六、结果公示期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本次公示联系事项采购人:新野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新野县创业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总部街企业基地**号楼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