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第三医院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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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第三医院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安溪县第三医院位于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号,是一所集中西医内外科、精神科、妇产科、五官科、检验科、放射科及其他医技科室的综合性医院。****年*月,安溪县第三医院门诊楼、住院楼、食堂等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年*月病房楼建成投入使用建成投入使用。****年,医院床位由***位增加至***位,****年*月,医院洗衣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年*月,组织相关单位对《安溪县第三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在自查阶段,对医院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医院床位由环评阶段***张增加至***张,新增供应室一座,主要承担医院全部被服敷料的洗涤任务及医疗物资存放,年洗衣量为**.**万套等情况,属于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评。(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安溪县第三医院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祥明路***号联 系 人:王主任联系电话:***********(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湖******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号***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量为*****.*t/a,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a,医疗废水排放量为*****.**t/a。近期,医院废水均排入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排放标准后排入西溪,根据预测结果,近期项目废水排入直排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远期,医院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的预处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NH*、H*S、恶臭等。该部分废气全部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且产生的量比较小,故对周围的空气不会造成很明显的影响。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对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医疗废物根据废物种类分开收集,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点,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外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消化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吸粪车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生活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由相关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小。(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八)公示本链接:https://***.******.***/view/c*c*****ba*cf*ec*afe**a*b****fd****cb**e公示单位:安溪县第三医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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