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举办湖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评估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根据《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湖建发〔****〕***号),我办决定组织湖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浙江省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明,或在资质有效期内的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二、培训内容*、《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征收工作流程;*、《湖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三、培训时间、地点暂定于七月底举行,会期一天,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四、其他事项*、参加培训的人员须为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评估员资格的专职估价人员,以房地产评估机构为单位自愿报名参加,全程参加培训的,培训后发放培训证明。*、本次培训不收费,由我办统一安排用餐。*、请房地产评估机构于*月**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到我办法规科报名(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号楼二楼,电话:****-*******)。附件:湖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培训报名表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