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古管委)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电扇厂仓库立面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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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招标 人:浙江******项目名称: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电扇厂仓库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内容:电扇厂仓库立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投资估价:约**万元工期:**日历天资金来源:自筹发包方式:公开发包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B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进浙备案资料、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提供)。注释:(*)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四、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发包公告条件的全部入围。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地点:湖州市港南路亿丰赛格数码城*号楼**楼****(浙江******)标书费:***元/位联系 人:方毅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