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汉宫路一期、东环路洛北段、经五路绿化工程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汉宫路一期、东环路洛北段、经五路绿化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汉宫路一期、东环路洛北段、经五路绿化工程项目(二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号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东环路洛北段绿化工程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地点位于洛阳市境。工期:**天,养护期一年。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日期及地点:日期:****年**月*日*时**分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二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永岭、侯亚坤、范秀兰、曲恒明、刘春红。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桥南***米(原巨尔乳业奶牛场)八、中标金额:陆拾贰万壹仟叁佰伍拾伍元玖角贰分(¥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三、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号联系人:丁先生电 话:****-********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名 称:******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 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zzgjzbdl@***.com十六、附: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园林局)汉宫路一期、东环路洛北段、经五路绿化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