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林州市采桑镇葛木村环保设备(铲车、三轮车)采购(二次)中 标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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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采桑镇葛木村环保设备(铲车、三轮车)采购(二次)中 标 公 示河******受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林州市采桑镇葛木村环保设备(铲车、三轮车)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州市采桑镇葛木村环保设备(铲车、三轮车)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YXZB-****-***/*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元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林州市西环路锦城国际小区对面河******评标委员会成员:郝江华 邱建军 闻会四、定标日期:****年**月*日五、中标信息: 中 标 人:林******中标金额:*****.**元地 址:天平大道中段路南质量要求:合格质 保 期:一年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六、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中标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林州市采桑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闻女士电 话:***********地 址:林州市采桑镇代理机构: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 联 系 人:牛先生电 话:****-*******地 址:林州市西环路锦城国际小区对面监督单位:中共林州市采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 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