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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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号附*号邮政编码:******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搬迁技改项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重庆******项目总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建成构筑物包括*栋联合厂房和*栋综合楼(共*F),各生产车间均设置在*#联合厂房内,主要包括设备料车间、结构件车间、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抛丸室以及喷漆室等。综合楼均设置为行政办公区,分楼层设置为办公室、会议室和接待室。设有*处员工食堂,未设置员工宿舍。项目实际年产各种起重机、电动葫芦、港口机装卸机械等共计****台。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建筑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焊渣、废金属材料(边角料)、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或交市政环保部门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UV灯管以及含油棉纱手套,除含油棉纱手套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外,其余均交重庆******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