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太康县监察委员会办公楼餐厅电梯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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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监察委员会办公楼餐厅电梯工程中标公示*.******受太康县监察委员会的委托,就太康县监察委员会办公楼餐厅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项目名称:太康县监察委员会办公楼餐厅电梯工程招标编号:ZDYCHN****-***公告日期:****年**月**日评标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评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天明城*号楼*单元****室*.评标结果: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万元采购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制作期**日历天,安装期**日历天质保期: 一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 ***.***万元采购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制作期**日历天,安装期**日历天质保期: 一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万元采购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制作期**日历天,安装期**日历天质保期: 一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经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万元采购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梯制作期**日历天,安装期**日历天质保期: 一年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康县监察委员会地 址:太康县境内联系人:崔先生电 话:***********代理机构:******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周口天明城*号楼*单元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评委: 许彦 陈志辉 李彦来 崔峰 张继田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媒介: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体上发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