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嘉鱼县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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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依据嘉鱼县政府采购办公室HBXNJY****-C-***号政府采购实施函的要求,******受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嘉鱼县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删除原公告及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条“供应商必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二级及以上(工业废水)。”。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标准”的评分细则中:
(*)、商务部分“财务状况(*分):根据供应商近两年以来会计制度及财务状况健全程度打分,*~*分酌情评分。”变更为“财务状况(*分):根据供应商近两年以来会计制度及财务状况健全程度打分,*~*分酌情评分。”
(*)、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分):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有运营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业绩,每项业绩得*分,最多得*分。”变更为“类似项目业绩(*分):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有运营过类似污水处理厂业绩,每项业绩得*分,最多得*分。”
(*)、商务部分增加打分项“供应商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工业废水)的加*分,没有不得分。”
*、时间变更: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下午**:**时”延期至“****年**月**下午**:**时”;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书面澄清的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应在****年**月**日**:**时前递交”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应在****年**月**日**:**时前递交”。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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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