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购置自贸区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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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的委托,就购置自贸区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 采购人: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二、 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购置自贸区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采购内容:购置自贸区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预算:***万元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国家《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工商所建设试点项目****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贯彻落实中办发【****】**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有关精神及开封市相关部门批复,我单位拟购置自贸区工商所业务用房;根据该项目面积、优化功能、配套需求和原则,经多方实地考察,选定开封新区安顺路以南、七大街以西的部分商业房为办公用房。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开封市大梁路中段**号五、公式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地址:开封市新西门街**号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地址:郑州市纬四路**号财政监督部门: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地址:开封市大梁路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和******,并同时抄送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