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标题: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辰政函〔****〕***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部署,现就全面开展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采集目的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二、采集范围(一)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范围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二)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三、采集时间本次信息采集对象确认的标准时点截止到****年**月*日,信息采集工作在****年**月**日前完成。具体集中采集时间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四、采集方法信息采集工作坚持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分级落实、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乡镇安排专职人员分村(社区)集中采集信息,建立信息采集个人档案,及时汇总上报,适时更新。五、申报材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时,应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安排的时间内,主动前往指定地点申报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申报时,须携带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材料或证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清晰掌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为其提供精准服务的重要支撑,直接关系到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此项工作实行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希望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特此通告。辰溪县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