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五分公司裁剪动力系统建设及部分母线槽搬迁改造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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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分公司裁剪动力系统建设及部分母线槽搬迁改造项目三.项目编号:SNH-C********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 ******五分公司裁剪动力系统建设及部分母线槽搬迁改造 批 * **.* 五分******东厂房北侧(原封闭物流周转区),现需对该区域进行照明改造及*条手动裁剪台动力系统改造;******原四车间闲置的*************搬********安装(二分公司用)******老厂房的**条母线槽重新布局安装(八分公司使用),共计**条母线槽搬迁。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由于本次搬迁项目所涉及的原有****多台缝纫设备都使******的插座、母线槽和电导轨,******生产的母线槽和电导轨能和原有的插座配合使用,考虑到设备供电系统的兼容连接,故申请搬迁和新增部分的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无锡市新区新南科技园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陈志强 工程师 安吉县国税局 * 施和平 工程师 安吉县信息中心 * 王海峰 工程师 安吉县教育保障中心 十.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论证:由于本次搬迁项目所涉及的原有****多台缝纫设备都使******的插座、母线槽和电导轨,******生产的母线槽和电导轨能和原有的插座配合使用,考虑到设备供电系统的兼容连接,建议搬迁和新增部分的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形式。十一.论证意见附件:附件*十二.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周兴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监察科监督投诉电话:*******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附件*:认证意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