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江西盈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海绵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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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钛产业的发展机遇和国内外市场对钛产品的广泛需求,******拟在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码头工业城积极实******年产*万吨海绵钛建设项目》,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本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海绵钛*万t,副产氯化镁*****.**t、液氯*****.**t,次氯酸钠*****.**t,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号)等相关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年产*万吨海绵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概要建设项目名称:年产*万吨海绵钛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城;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年产海绵钛*万t,副产氯化镁*****.**t、液氯*****.**t,次氯酸钠*****.**t,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二、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镁电解槽启动时产生少量烟气、氯气液化尾气。(*)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固体废物:还原蒸馏工段产生的氯化镁、电解槽渣、氯气过滤升华物电解槽和还原蒸馏炉耐火材料内衬,固废耐火材料(硅砖、高铝砖、硅酸铝纤维棉等)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振动筛、破碎机等设备产生机械噪声,各类泵、风机等噪声源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声源强度在**-***dB(A)范围内。三、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废气电解槽启动时产生少量烟气,由设在氯气净化装置区的净化塔淋洗净化,净化后的尾气达标排放,氯气液化时会产生少量含氯不凝废气。这些废气送至设于氯气液化尾气净化区的净化塔用碱液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吸收液流入配碱循环槽循环使用。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高烟囱达标排入大气。(*)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初期雨水及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的三级标准后再排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还原蒸馏工段产生的氯化镁、电解槽渣、氯气过滤升华物,外卖处理。电解槽和还原蒸馏炉耐火材料内衬,固废耐火材料(硅砖、高铝砖、硅酸铝纤维棉等)等填埋处理。(*)噪声建设单位在设计安装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合理布局治理措施后, 对于高噪声设备宜安装在单独的隔单室内,隔单室可采取双层窗、隔声门,隔音室的墙壁、顶棚和地板可采用吸音材料或用不同的结构吸收入射噪声,这种吸音处理效果可降低**~**dB(A)。经距离衰减和厂界的围墙隔声后,各设备排放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一般污染防治区:指厂区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其它建筑区,如成品库及包装桶仓库、防腐 炉修、综合仓库车间、备品备件库、临时渣棚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非污染区: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包括绿化区、生活办公区、厂区预留地等。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厂区防渗措施,防止事故条件下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中,污染地下水;加强监督检查,减少隐蔽不易察觉的事故泄漏,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采取紧急污染治理措施。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废水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到排放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郭工地址:江西省码头工业城联系电话:***********环评机构:江西******联系人:张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号弘泰大厦**层联系电话:***********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 江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