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关于饶阳县2018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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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号饶阳县人民政府:你县****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共计*.****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