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坪磷矿200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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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pdf附图.pdf附件 .pdf《湖北******后坪磷矿***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规定,现将报告书简本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北******后坪磷矿***万吨/年采矿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榛子乡建设单位:湖北******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矿区面积**.***km&sup*;,开采深度****m至***m,井巷工程标高****m至***m;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年。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为***人,矿山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日***天,每天*班,每班*小时。产品方案:商品原矿生产规模**万吨/年,出矿品位为**.**%;低品位矿生产规模***万吨/年,出矿品位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主胶带斜井、***辅助斜坡道、***主斜坡道、***辅助平硐、****平硐、****东回风井、****西回风井、***北回风斜井(后期)、中段运输巷道等开拓工程,总计*****.**m;建设采切工程****.**m。(*)建设***主胶带斜井工业场地、***“U”形运矿隧道工业场地、***主斜坡道工业场地、***辅助平硐工业场地、****平硐工业场地、****东回风井工业场地和****西回风井工业场地。(*)建设与井下采矿相关的转运胶带隧道、***“U”形运矿隧道、矿仓、废石场等储运工程;建设供电、供水、排水、供风等公用工程;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环保工程。*.*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意见》、《宜昌市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年)》、《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宜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年)》等相关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到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类别的改变,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常规因子各监测点位SO*、NO*、PM**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孟家河和周家河,其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良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昼、夜间监测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区,虽然磷矿开采较普遍,但由于开采方式均为地下开采,地上植被除局部受到占压外,大部分低、中、高山植被覆盖度高,其森林覆盖率在**%以上,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整个评价区生物群落内在异质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自调节能力,区域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较强,从生态完整性的角度可以认为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矿区范围内无基本农田,无国家或省级保护动、植物及树龄较大的古树出现,周围无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内容为井下井巷工程,矿区矿井涌水由井下沉淀池收集,经多级沉淀处理后排至地面,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生产、地面降尘,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运营期矿坑废水通过井下沉淀池收集,经多级沉淀处理后排至地面,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生产、地面降尘用水等,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其中***主胶带斜井、***辅助平硐排水进入孟家河,****平硐排水进入周家河。各工业场地生活污水通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外排,其中***主胶带斜井工业场地、***辅助平硐工业场地污水排入孟家河,****平硐工业场地污水排入周家河。矿坑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净化装置处理,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一级标准。经预测:废水排口下游****m河段COD、NH*-N、总磷、氟化物浓度预测结果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较轻,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地下水环境项目开采产生的导水裂缝带可能会导致含水层遭到破坏,造成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通过设置一定高度防水矿柱可防止磷矿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在矿区边界或开采边界附近可能产生地表裂缝,地表裂缝一方面破坏了浅层水的基底,改变了水的流向;另一方面增大空间,在没有“充满”增大的空间之前,浅层水表现为水位下降,水量有所减小,经过一段时间后,在水力对裂缝填充或大气降水对裂缝的填堵作用下,浅层水从水位和水量上将逐渐得到恢复。本项目对地下水水位的破坏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包括岩类孔隙水、岩溶裂隙水,相对隔水层为碳酸盐岩,厚度较大,对污染因子有一定的阻隔作用。项目运营期矿仓堆场采取了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堆场雨季淋溶水“跑、冒、滴、漏”进入含水层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矿区范围内不设选矿厂,矿石和废石中有毒有害物质较低,根据相邻矿山地下水监测数据及本次矿坑涌水监测数据,本项目磷矿开采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矿区地处中低山区,地势起伏较大,陡坡与峡谷相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地表水和地下水。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水位埋深随季节变化,雨季浅,旱季深,在坡脚渗出流入地表水体。根据探矿阶段观察记录,矿井开采对地表水和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暂无影响,矿山采矿过程中地下水抽排不会对地表植被生长造成影响。同时项目地下水影响范围主要为矿山开采范围,该区域内山顶无居民点居住,区域地表内无居民饮用水水井,矿区开采抽排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间需加强对“三废”排放的管理,尤其是对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处理与处置的管理,充分提高其治理、回收和利用率,尽量把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减少或控制在排放标准以内,这样既减轻了对矿区周围地表水的污染负荷,又能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大气环境(*)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施工期地面工程较少,主要施工内容均位于井下,井下施工通过采取湿式作业,喷雾抑尘等措施,井巷施工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运营期在地面矿仓和装车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矿区工业场地及主要运输道路硬化和绿化,定期清扫覆尘;运矿汽车限速限载,加盖蓬布;井下开采工作面和掘进作业面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爆破堆及时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加强洒水;加强井下通风等。在采取上述抑尘措施后,通过预测矿仓粉尘和通风井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根据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排放粉尘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噪声环境(*)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地面工程较少,主要施工内容均位于井下,井下施工噪声经地层屏蔽后对地面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设备运转噪声、矿仓装卸噪声和汽车运输噪声。根据噪声预测,在采取有效噪声防治措施后,昼间距源强**m,夜间距源强***m范围外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根据勘察,此距离内无居民敏感点,工业场地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将使运矿车流量增加,由此产生的交通运输将给运输路线沿途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只是短暂的。***.******.***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置方式矿井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废石全部堆存于***主胶带斜井工业场地附近废石堆场;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兴山县水月寺镇垃圾处理厂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运营期矿井采掘废石不出坑,回填采空区。废石回填采空区,可最大程度地降低采空区上方的开裂、沉降变形之患;又可防止固体废物对矿山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兴山县水月寺镇垃圾处理厂定期清运处置。矿井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运至井下采空区进行充填处置。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油由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影响矿区原有探矿阶段地面设施及附属工程均已建成并使用多年,本次评价过程中,地面工程建设内容较少,主要新增***主胶带斜井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均为荒地上建设,对区域动植物及生态完整性影响不大。(*)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①对植物资源的影响运营期对植物资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物排放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井下采矿通风和地面矿石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在风力作用下会扩散到矿区周围的植物表面,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但因周围是山地丘陵起伏不平的地形,常年风速不大,影响范围有限。同时矿坑涌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放,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对孟家河、周家河沿岸的植被造成影响。②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开采过程中爆破噪声和振动、工作人员活动、机械设备噪声以及矿石运输车辆噪声将对周边临近区域的陆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取食、活动通道、繁衍迁移规律等造成影响,迫使其向远离运输道路的生境迁徙,在运营期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工程涉及区域的动物密度将有所下降。但由于现有的较大种群陆生动物均为广布种,加之项目区域附近有大量的类似生境,对区域动物的多样性不会造成影响。③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本矿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影响的灌草丛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闭矿期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服务期满后,生产活动将逐渐减少,由矿产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将逐渐减弱,开采过程中导致地表变形产生的环境问题将随开采活动的停止而趋于稳定,区域生态环境将有所好转。闭矿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部署,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有序地拆除机械设备和建筑物,场地进行平整,移植树木草灌,随着地表植被的恢复,矿区自然景观和环境生态将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环境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污废水事故排放和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环境风险。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同时保障环保投入,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各生产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采空区充填处理、留设保安矿柱、加强危岩体监控与处理、防范矿井井下突水,尽可能地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的非正常运行等措施,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机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综合评价结论湖北******后坪磷矿***万吨/年采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宜昌市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工艺成熟、可靠,建成运行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得到当地公众的支持。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后,可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改变现有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湖北******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号联系人:王卿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号紫金国际********武汉办事处: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号聚豪华庭****室联系人:彭光银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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