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张庄、楼李、时庄村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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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张庄、楼李、时庄村道路建设工程成交公告福******河南分公司受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张庄、楼李、时庄村道路建设工程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评标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新财购-****-***二、项目名称: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张庄、楼李、时庄村道路建设工程三、评标信息:(*)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整(*)评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评标室(*)定标日期:****年**月*日四、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元工 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注册地址:新郑市新华路东段北侧五、谈判小组专家名单:王英超 黄辉玲 殷锋杰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地 址: 新郑市观音寺镇开源大道中段联系人: 殷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 福******河南分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号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文件的规定按工程类型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小写:*****元 大写:贰万伍仟肆佰元整。成交公告期限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福******河南分公司 ****年**月*日